军队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央军委印发的《军队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出台后,进一步提高了军队文职人员待遇保障,对于延揽社会优秀人才献身强军事业、激发军队文职人员活力动力、促进军队文职人员队伍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
军队文职人员享受参加政治生活、获得荣誉表彰等政治待遇,按照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信补助等工作待遇。
二、工资薪酬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明确,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军队文职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应该是跟军人工作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一脉相承、又有所区别。健全绩效薪酬体系。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等市场化薪酬制度,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发放绩效工资,军队文职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与实际贡献挂钩的薪酬待遇。
三、住房待遇
施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按照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等住房货币待遇,符合条件的军队文职人员可以住用军队集体宿舍或者租住家庭公寓,优先租购共有产权房等地方保障性住房。
四、医疗待遇
在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基础上,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军队文职人员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水平建立医疗补助制度,专业技能类军队文职人员按照军队规定享受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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