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将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6、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7、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