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在保持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前提下,明确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以区别于军队编制岗位的现役、预备役人员;规定文职人员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设计,进一步明晰了文职人员身份属性和岗位特征,为分类管理、精准编配、合理使用这支力量提供了法理依据;将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定位为党的干部,有利于强化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提升文职人员在国家和社会层面政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