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18:00前已提交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无论初审是否通过,均可在11月12日8:00至13日18:00期间申请调整报考岗位。
在此期间,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岗位。一旦在调整阶段通过资格审核,则不可再次更改报名信息。
若在11月13日18:00至15日18:00期间,因材料不齐全在调整报名阶段被退回,考生可在不修改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的前提下,于11月15日18:00前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如在11月11日18:00前已通过初审的考生,在调整报名阶段未通过审核,将自动返回原岗位;如在11月11日18:00前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在调整报名阶段仍未通过审核,则视为丧失报考资格。
另外注意:
1.如何调整:如果您对初始岗位不满意或填报信息有误,请一定在11月12日8:00至13日18:00内完成调整。
2.慎重选择:请务必谨慎操作,因为一旦您调整后的岗位通过了审核,就将被最终锁定,无法再次更改。
3.关于补材料:在11月13日18:00之后,系统只开放给在调整阶段因“材料不全”被退回的考生补充材料,切记不能再更换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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