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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队文职的薪资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
2024-08-09 15:35
来源:军考帮
阅读 731


一、基本工资

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分别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统一标准,按月发给。对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文职人员,下一年度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绩效工资

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聘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月发给。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文职人员当年12月基本工资额确定标准,根据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标准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标准的80%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给。

三、军队服务津贴

标准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15%确定,按月发给。

四、其他津贴补贴

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特殊贡献津贴。

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文职人员工作所在地区的类别,执行国家相应标准。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发给在军队规定的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标准按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有关标准执行。

特殊贡献津贴,发给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标准不超过享受该津贴的文职人员本人当年年度工资总额,发放范围和津贴标准由聘用单位于年底提出方案,逐级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审批后,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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