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也是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现役军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文职人员没有军籍,属于在军队的编制岗位上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具体而言:
管理方面,文职人员执行军队非现役人员的管理标准。实行聘用制,主要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岗三种招录形式。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来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专业技术两种不同岗位的需要来确定职责,按照现役干部的有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岗位实际需要和社会文明礼仪习惯进行规范管理。
保障方面,文职人员与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障制度相衔接。军队依法对文职人员发放工资和相应补助,参加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和补充保险,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和生活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交通、休假、健康体检、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文职人员与现役干部待遇相同。
待遇方面,文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参照事业单位的同类岗位人员确定。主要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按照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进行适时调整。
总而言之,军队文职岗位与现役军人的主要区别在于,军队文职往往是军民通用的,并不直接参与作战,也不宜由社会化保障承担。军队文职人员既依法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相应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在管理、保障和待遇方面均是如此。